第(2/3)页 “小舅舅,你试试吧。” 齐泓棣把纸笔递给了施景琅。 “力度不需要太大,笔芯是用矿石和黏土制成的,跟平常一样书写就可以了。” 他对铅笔简直是爱不释手,尤其是在画漫画版画作的时候。他向江素问抱怨过,她为什么不早些,把这个东西弄出来? 施景琅接过了铅笔,在纸上随意地,写画了一下。 果然,如同外甥所说,并不需要沾墨就在纸上留下了笔迹。 因为笔尖很小,因此,字体可以写得很细,这是用毛笔书写做不到的。 而且,笔迹还可以擦掉,错写错画的时候更正非常轻松。 “泓棣,你给舅舅出难题了。” 这个铅笔太好用了,正式问世,肯定会引起轰动。 小姑娘的诚意满满的,非常打动他,但是他真的是没有太多的空闲啊。 “不难。” 齐泓棣呵呵地笑着。 他从怀中掏出了几张纸,再次递到了舅舅的手中。 “把字都拆开是什么意思?” 施景琅看着手中的纸张。 上面的字迹应该是小姑娘的,非常的秀丽大气,只是每个字都缺胳膊少腿并不是完整的。 “这是偏旁部首和独体字,小山长说,它们可以拼成所有的字。” 第(2/3)页